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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新读书会第十六期 《论语》导读(二)

今日导读师:

汪楠,哲学博士,北京体育大学中国武术学院讲师。

古语有云“忠孝不能两全”,在此两难选择的困境中,有岳母的“精忠报国”的大义凌然,也有舜的“窃负而逃”的拳拳孝心,到底哪一个选择更加合适,还是说其实还有第三种选择。让我们来看看儒家经典中,有没有给出脱此困局的启事吧。

《论语》:父为子隐,子为父隐。

【经文】:

《论语》:“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也: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译文】:

孔子说“我们所说的正直之道跟你说的是不一样的:父亲为儿子隐瞒,儿子为父亲隐瞒,正直之道便在这其中了。”

【解词】:

党:乡党,是古代的行政编制的一种。在西周时期,王城被称为“国中”,城之外一百里之内的区域被划分为六乡,而这其中详细的地域划分是“五家为比,五比为闾,四闾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即一比之中有五家,一闾之中有五比,一族之中有四闾,一党之中有五族,一州之中有五党,一乡之中有五州。也就是说一党有五百家,一乡有一万两千五百家,这也就是我们常常说的家乡这一说法的缘由。

直:正直,不弯曲。

隐:隐藏,隐匿的意思。如果亲人犯了错,那么不应当称扬他的过错。在古代,如果亲人触犯了法律,亲人加以包庇,那么法律是不对包庇者予以追究法律责任的。

【经典释意】亲亲互隐

在中国古代的社会,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不管是在社会伦理的层面,还是在法律实践的层面,都是倡导亲亲互隐的,也就是说如果有谁的亲人触犯了法律,那么这个人是没有举报他的犯法的亲人的责任的,这在我们今天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孔子之所以会在上文中论述“吾党之直”,是因为有一个叫叶公的人向孔子介绍其家乡的一位以正直闻名于世的人,也就是著名的“直躬证父”的故事。

相传直躬是楚国人,他的父亲偷了别人家的一只羊,而直躬知道以后,向官府举报了自己的父亲。之后直躬的父亲被判处了死刑,而在将要执行死刑的时候,直躬要求自己替父亲去接受死刑的处罚,他对负责执行的官员说:“父亲偷了羊而去举报他,这不就是诚信吗?父亲被判处死刑,我去替父亲接受死刑,这不就是孝吗?”楚王得知直躬的事迹之后,下令免除了死刑,而直躬在当地也赢得了诚信与孝亲的声誉。但是在孔子看来:

异哉直躬之为信也。一父而载取名焉。

直躬的诚信太奇怪了,他只有一个父亲,却凭借这位父亲多次赢得好名声。所以孔子在后面才论述了所谓的“吾党之直”。

在儒家看来,父子一体、夫妇一体,一损俱损,一荣俱荣,亲亲互隐完全是符合人的性情本意的,而且倡导亲亲互隐,尤其是父子相隐的目的是希望在社会上倡导孝的观念,如果亲人之间互相揭发,那么可能会破坏社会风气,导致伦理失常,社会混乱。

【古之实例】大义灭亲

儒家虽然倡导亲亲互隐,但是这种互隐也不是毫无原则,没有任何限制的,在儒家的典籍里,我们也能找到大义灭亲的例子。

“大义灭亲”这一成语出自左丘明所写的《春秋左氏传》,而左氏正是用这一成语来评价卫人石蜡大公无私的行为。

石蜡是卫国的大夫,他的儿子是石厚,石厚帮助公子州吁杀掉了当时卫国的国君卫桓公,拥立公子州吁为新的国君。而石蜡则联合陈国的国君陈桓公设计在陈国杀死了公子州吁,并且逮捕了石厚。这个时候陈国的国君派人来到卫国,征求石蜡的意见,应当怎样处置石厚,而石蜡认为自己的儿子石厚犯有弑君的罪过,不可原谅,派自己的管家獳羊肩去陈国杀死了石厚。

由此看来,石蜡不仅没有为自己的儿子隐瞒罪行,反而相当于亲手将其处决了,可谓“大义灭亲”的典范了。

可见儒家的亲亲互隐并不是无底线的包庇与纵容。而被儒家尊奉为圣人的周公,其功绩之一就是平定了三监叛乱,维护了西周王朝的政治稳定。

所谓“三监”是指西周王朝建立之后,为了防止殷商遗民的叛乱而分封的三个诸侯国。所封之人都是周文王的儿子,即管叔鲜、蔡叔度和霍叔处。其中管叔鲜是文王的三儿子,周公是文王的四儿子,而按照周朝礼制的规定,武王(文王二儿子)去世以后应当是管叔鲜摄政,但是武王诏书是要求周公摄政,于是管叔鲜便怀疑周公篡改了武王的诏书,对其心怀怨恨。

而其他二人也不满于周公摄政,于是“三监”便联合商纣王的儿子武庚一起发动了叛变。叛变被平息以后,周公杀掉了自己的哥哥管叔,流放了自己的弟弟蔡叔,将弟弟霍叔贬为庶民。显然,周公对于发动叛乱的自己的兄弟并没有手软,坚决地维护了国家的统一。

在这两则典故中,石蜡和周公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是国家官员,都担任了一定的职务,也就是说他们“大义灭亲”的行为与其身份的双重性是有所关联的。他们不仅仅是规则的遵守者,更是规则的执行者,甚至是规则的制定者,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大义灭亲”也就跟“亲亲互隐”之间没有冲突了。“亲亲互隐”所规范的是私人的生活伦理,而“大义灭亲”所要求的是公职人员的职业操守。

【阅后思考】你是如何看待“亲亲互隐”和“大义灭亲”的?